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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频道:从关键指标看纺织企业税务风险防范

来源:上海体育频道    发布时间:2026-01-08 20:30:25

上海电视台体育频道: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孙瑞哲12月5日表示,今年1月—10月,中国纺织业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规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57.98亿元。纺织行业是中国传统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轻工业部门,涵盖纺纱、织布、印染、成衣等多个环节,具有原材料成本占比高、生产周期长等特点。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在实践中发现,纺织企业的涉税风险,大多分布在在成本结转不实和收入确认延迟两方面。

  在纺织企业中,原材料(如棉花、涤纶、纱线等)是构成产品成本的核心要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应该依据实际成本进行存货计量,并在产品实现销售时结转成本。在征管实践中,慈溪市税务局发现,原材料存货余额占经营成本的比例,能够反映企业库存管理与成本配比的合理性。若企业存货中原材料占经营成本比例过低,可能意味着企业存在提前结转成本、虚增当期费用的问题,因此导致当期利润偏低,少缴企业所得税。

  A公司是一家从事棉纱纺制与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2024年,该公司累计申报营业收入1.2亿元,经营成本1.05亿元。A公司2022年—2024年存货中原材料的期末余额分别为45万元、50万元、48万元,2022年—2024年经营成本分别为3400万元、3600万元、3500万元。

  慈溪市税务局将“存货中原材料余额占经营成本的比例”作为关键指标,结合A公司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购进发票数据来进行联动分析。经计算,A公司2022年—2024年存货原材料余额占经营成本的比例约为1.32%、1.39%、1.37%,连续3年低于5%,明显低于同行业中等水准。慈溪市税务局进一步调取A公司账簿、出入库记录及成本结转明细,发现A公司在没有实际销售支撑的情况下,将部分原材料成本提前计入当期经营成本,存在少缴纳公司所得税的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规定,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也就是说,A公司应当在销售存货后,结转存货对应的原材料成本。A公司将部分原材料成本提前计入当期经营成本,导致当期利润虚减。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额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A公司在没有实际销售支撑的情况下,提前结转的原材料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经税务部门辅导,A公司依法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98.6万元。结合纺织行业特点,笔者建议,纺织企业应管好存货与成本,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出入库流程,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与实物流转同步。

  “另外的应收款”科目通常用于核算非经营性往来款项,如押金、借款、代垫款等。纺织企业交易频繁、客户分散,若内控薄弱,容易通过“另外的应收款”科目转移销售回款,形成“账外收入”。若“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占据营业收入比例过高,企业可能将部分销售收入隐匿于往来款项中,逃避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B公司是一家主营涤纶面料生产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023年,B公司申报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00万元、3000万元、3200万元,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500万元、2600万元、2700万元。

  慈溪市税务局将“其他应收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关键指标,对B公司进行风险筛查。经计算,B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89.3%、86.7%、84.4%,连续3年高于80%,且金额巨大。慈溪市税务局进一步调取B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及银行流水,发现多数款项挂账对象为下游客户,账龄超过1年,且无合理解释。在核查销售合同、发货单及收款记录后,慈溪市税务局发现B公司在货物发出后,将收到的部分销售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客户借款”科目,未确认收入,也未开具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所以,B公司已收取部分销售款项,且已发出商品,应确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

  经统计,B公司3年间通过此类方式隐匿收入累计约1800万元。慈溪市税务局与B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约谈,B公司承认企业存在收入延迟确认、私账收款等行为。最终,B公司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12万元。

  鉴于此,纺织企业应规范收入与往来科目管理,完善收入确认制度,定期对账清欠,并整体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及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纺织行业的税务风险点,文章通过A、B两公司的典型案例,总结出两类值得高度警惕的涉税风险模式及其对应的关键监测指标,为行业内企业提供了自查与合规建设的明确方向。

  “存货中原材料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其他应收款余额占营收比例”两大指标,源自于纺织业原材料占比高、客户分散的行业特性,因此纺织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系统性地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构建风险“防火墙”。

  第一,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存货与成本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清晰的存货出入库流程,确保物流、票据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四流合一”。财务部门在进行成本核算与结转时,严格以实际的销售行为为依据,确保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在会计期间上匹配,坚决杜绝为调节利润而提前或延后结转成本。

  第二,规范收入确认与往来款项管理。企业应完善收入确认的内控制度,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确认收入并依法开具发票。财务部门应定期(如每季度)对“另外的应收款”“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进行清理,核查长期挂账款项的商业实质与合理性。

  第三,建立并运用关键指标进行常态化税务健康自查。企业财税人员应主动将前述关键指标纳入日常财务分析体系,定期计算自身指标值,并与行业中等水准、企业历史数据进行纵向与横向对比。一经发现指标出现异常波动或持续偏离,应立即深入核查业务流程与账务处理,及时纠偏,将风险化解在内部自查阶段。

  第四,整体强化内控并善用专业力量。企业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或定期的税务合规审查机制。同时,考虑到税收政策的复杂性,建议在重大交易或面临不确定涉税事项时,主动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聘请专业税务顾问,确保业务处理的合规性,从源头上杜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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